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根据上述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后计算应纳税所得,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时代扣税款。
如何计提工资社保合并分录
与社保工资个税相关业务的计提与发放会计分录如下所示:1、企业计提工资和社保,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工资/社保
借:销售费用—工资/社保
借:制造费用—工资/社保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保(公司承担)
2、计提代扣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保,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保(员工承担)
3、企业发放工资,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贷:银行存款
4、企业缴纳社保,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保
贷:银行存款
5、发放工资,代扣个人部分个税、社保、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代扣个人社保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公积金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6、缴纳个税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计提工资和实际发放的不同,会计分录如何做?
这里分2种情况:
1、如果是计提的工资大于实发的工资,分录应做成:
借:管理费用——工资 红字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红字
2、如果是计提的工资小于实发的工资,分录应做成: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2022年个人所得税和社保绑定了吗?
没有。个人所得税与社保的关系是:
1、缴纳社保的人也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2、社保的缴纳依据和个税的缴纳依据相同,都是工资;
3、五证合一后社保与个税的相关信息会交叉稽核。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现在社税合并了,企业社保负担有点大,怎么才能减小企业负担呢?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
根据上述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后计算应纳税所得,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时代扣税款。如果在一个月内取得两个月的工资,应当合并计征个税。但如果属于补发工资的情形,建议携带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经批准后分解到所属月份代扣个税。
请问,单位缴纳的社保怎么做会计分录啊?包括单位承担的,个人承担的,缴纳的个税,能举例分析吗?
希望回答能帮助你!1、单位承担:
预提时:
借:销售费用-各项保险(养老失业等)
贷:应付福利费-各项保险(养老失业等)
支付时:
借:应付福利费-(养老失业等)
贷:银行存款
2、个人承担:
预提时: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各项保险养老失业等)
支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各项保险养老失业等)
贷:银行存款
个税:
提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
贷:应交个税
支付个税时:
借:应交个税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