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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个税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时间:2024-06-08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2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扣除后有余额,才是应该缴税的依据,既应纳税所得额。其次要理解税法中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的各段应纳税所得额的对应税率。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从2011年9月1日起,中国内地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应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有十一项内容之多,不同项目的计算方法不同,想全部作出介绍可以成一本书了。这里选择第一项内容,工资、薪金项目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作个介绍。 
      要想正确快速计算工资、薪金项目应交的个人所得税额,首先要理解以下几个要点: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2、对税率一的运用;3、对速算基本公式的运用。

      先介绍 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以每月收入额减去法定扣除费用3500元(税法第六条)和政策允许扣除的项目,如个人从工资中扣交应由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三险一金”)。对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的合理部分,也应该须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参见财税【2006】10号)。扣除后有余额,才是应该缴税的依据,既应纳税所得额。
  
       其次要理解税法中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的各段应纳税所得额的对应税率。
        





       举例:假设某员工本月的工资收入12000元,在工资中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为3000元。
那么该月全月应纳税所得额=12000-3500(法定扣除)-3000(政策允许扣除)=5500
        然后将全月应纳税所得额5500元,对照税率表进行分段,分成按3%税率计算应交个税的部分1500元,按10%税率计算计算应交个税的部分3000元(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余下1000元为按税率20%计算应交个税的部分。将三部分计算的结果相加,就是应该缴纳的税额。
       1500×3%+3000×10%+1000×20%=45+300+200=545
     
      第三步:对速算基本公式的运用
      在实务工作中,分段的计算方法比较麻烦。为简化计算,采用速算扣除数方法。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2011年第46号公告中,列出了带有速算扣除数的税率表。
   





      基本公式: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上例通过查表,全月应纳税所得额5500元,通过查表得知,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那么运用其基本公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5500×20%-555=545

浙江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2011年9月1日起,中国内地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

 计算公式: {(总工资)-(三险一金)-(免征额)}X税率-速扣数=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