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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个税 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时间:2024-06-07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减除费用和税率问题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

个税扣多少

个税的起征点是5000。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减除费用和税率问题 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我国税法规定: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含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这里以工资、薪金为例来介绍个税累进税率计算方法。在计算之前先看一下《个人所得税所附的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举例:现假设某企业管理人员月工资(所得)为13000元,其中每月按工资额的20%交个人负担的“三险一金”(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1%、住房公积金9%),计算其每月徉交的个人所得税。
    第一步:确定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考虑二个因素,第一个因素是法定减除费。〈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二个因素是个人缴付的“三险一金”。〈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按照国家规定,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那么例题中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3000-3500-(13000×20%)=6900
      第二步:计算应交税额。将6900元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分为适用第一级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元、适用第二级税率“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元。余下的为适用第三级税率应纳税所得额6900-1500-3000=2400。
应纳税额=1500×3%+3000×10%+2400×20%=825
  如果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000以上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就要25%,以次类推。
  以上就是个税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原理。
  在实务工作中,为便于加快计算,会引进速算扣除数方法。(可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公告〉所附的税率表(参见图表)。该税率表对每一级税率后面有个速算扣除数。如第三级税率的速算扣除数为555。
  简便计算时:6900×20%-555=825
  结果同分级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