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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社保合并 个人缴纳了一份社保,单位也帮我缴纳了一份,两个不同地区能不能合并?

时间:2024-06-0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个税被两个单位重复申报个税app里在社保合并时,就会发现有重叠的部分,重叠的部分社保局就会要求退其中的一个,是不会叠加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是指个人年度收入达到国家规定的交税起征点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个税并进行缴纳。

如何计提工资社保合并分录

与社保工资个税相关业务的计提与发放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1、企业计提工资和社保,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工资/社保
借:销售费用—工资/社保
借:制造费用—工资/社保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保(公司承担)
2、计提代扣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保,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保(员工承担)
3、企业发放工资,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贷:银行存款
4、企业缴纳社保,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保
贷:银行存款
5、发放工资,代扣个人部分个税、社保、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代扣个人社保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公积金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6、缴纳个税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计提工资和实际发放的不同,会计分录如何做?
这里分2种情况:
1、如果是计提的工资大于实发的工资,分录应做成:
借:管理费用——工资 红字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红字
2、如果是计提的工资小于实发的工资,分录应做成: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个税被两个单位重复申报个税app里会叠加吗

不会。个税被两个单位重复申报个税app里在社保合并时,就会发现有重叠的部分,重叠的部分社保局就会要求退其中的一个,是不会叠加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是指个人年度收入达到国家规定的交税起征点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个税并进行缴纳。

个人缴纳了一份社保,单位也帮我缴纳了一份,两个不同地区能不能合并?

两个不同地区缴纳的社保可以合并,但缴费属期有冲突的情况下,有冲突的部分会退还给你本人。
如果把单位缴纳的地区并入个人缴纳的地区,退还的是在单位参保时个人缴纳的部分费用。
如果是把个人缴纳的地区并入单位缴纳的地区,可以把你个人缴纳费用退还。

同一时期,重复交的二份社保是否能合并,且累计缴费年限和累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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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这种情况 不存在合并计算意义这一政策 各地政策有所差异 但最好的结果也是保留数额较高一方的缴费记录 另一方清算个人帐户部分给个人(相当于把个人缴的钱再退给个人 单位缴的归当地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