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速算扣除数105元;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555元;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1005元;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2755元;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2021年个人所得税速算扣除数
速算扣除数是指为解决超额累进税率分级计算税额的复杂技术问题,而预先计算出的一个数据。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1年个人所得税速算扣除数计算公式: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本级速算扣除额=3000*(10%-3%)+0=210.00;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本级速算扣除额=12000*(20%-10%)+210=1410.00;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本级速算扣除额=25000*(25%-20%)+1410=2660.00;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本级速算扣除额=35000*(30%-25%)+2660=4410.00;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本级速算扣除额=55000*(35%-30%)+4410=7160.00;超过80000元的本级速算扣除额=80000*(45%-35%)+7160=15160.00。知识拓展
1.工资、薪金所得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额=应税所得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的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劳动报酬所得(4000元以下)的个人所得税额=(每次所得收入-800元)×20%;劳动报酬所得(4000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额=[每次所得收入x(1-20%)]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的,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0;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
5.稿酬的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800元)×20%×(1-30%)稿酬的所得(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1-20%)]×20%×(1-30%)。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800)×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1-20%)]×20%。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个人所得额=每次所得收入×20%。
8.201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9.根据200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七次修正,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2021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在新个人所得税执行后,月收入5000元以上的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按照阶梯税率,即收入越高,缴税的税率也就越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工资个税扣除的速算扣除数是怎么算出来的
公式: 工资个税扣除的速算扣除数=本档次前面的不超过金额减与上一个档次的税率差+上档次速算扣除数 比如: 一、一档次工资个税扣除的速算扣除数=1500元*(3%-3%)+0=0元 二、二档次工资个税扣除的速算扣除数=1500元*(10%-3%)+0=105元 三、三档次工资个税扣除的速算扣除数=4500(20%-10%)+105元=555元。 四、四档次工资个税扣除的速算扣除数=9000(25%-20%)+555=1005元 五、五档次工资个税扣除的速算扣除数=35000(30%-25%)+1005=2755元 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 2,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元; 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555元; 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1005元; 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2755元; 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5505元; 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3505元。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叁仟元伍佰元后(外籍人员按肆仟捌佰元)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2021年个税税率表是怎样的?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下发通知对先行实施5000元“起征点”进行了具体规定。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依照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缴纳税款。
个人所得税采用速算扣除数法计算超额累进税率的所得税时的计税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月收入10000元,起征点5000元;其他扣除0元;项附加扣除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元。
根据预扣预缴法,个税的计算公式: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本年度累计应发税前工资—累计个税起征点—累计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累计项附加扣除,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