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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过节费个税是怎么计算的(新劳动法中"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所得的过节费怎么征税?)

时间:2024-04-20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2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缪慧频指出,按照有关规定,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先扣除按照国家和省级地方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后的余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过节费过节费一般是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于正常工资之外发给员工的额外收入。

年终奖过节费怎么扣税

  如何争取年终奖,年终奖是指每年度末企业给予员工不封顶的奖励,是对一年来的工作业绩的肯定。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年终奖过节费怎么扣税,希望大家喜欢。

   热点一:年终奖与过节费该如何计税?

  “个人取得年终奖金应单独按照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按照以下办法计算应缴税额:先将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照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缪慧频说。

  税务总局对包括“双薪”在内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进行了调整,明确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绩效考核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并以上述收入全额分摊至12个月的数额确定适用税率,再按规定方法计算应缴税额,也就是分摊计税方法,这种分摊计税方法是一种比以往更优惠的计税方法。

  针对过节费该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这一问题,缪慧频说,过节费在《个人所得税法》中属于“工资、薪金”项目,应全额计入当月“工资、薪金”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在回答退休人员取得的过节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问题时,缪慧频指出,离退休人员取得过节费,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离退休人员当月从原任职单位取得各项生活补贴、奖金、实物等,在减除费用扣除额后,按照“工资、薪金”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热点二: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是否也应计税?

  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均属于社会保险费的范畴,那么社会保险费与公积金是否也属于纳税范围?究竟该怎样计征个税呢?

  缪慧频指出,按照有关规定,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先扣除按照国家和省级地方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后的余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6月,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年底,财政部下发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充医疗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已经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或提取,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再列作职工福利费管理。

   热点三:个税完税凭证该如何开具?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有三种类型:一是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由扣缴单位给纳税人开具,是目前我国纳税人取得完税凭证的法定方式和主要方式;二是通用完税证,适用于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如个体户、独资企业投资者,由税务机关开具;三是完税证明,因其要求信息数据等标准较高,目前在税务机关试行开具。

  近年来,税务机关试行对扣缴单位实行明细扣缴申报后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直接为其开具上年度完税证明;年度中间纳税人申请开具的,税务机关核实后开具相应期间的完税证明。到目前为止,全国已累计试行开具完税证明1.4亿份,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山东、江苏、四川等省市开具数量较多,在北京,纳税人可以在任意一个税务所查询自己的纳税信息并打印完税证明。

  “但是,由于开具这类完税证明信息数据标准要求较高、纳税人地址变更邮寄投递失败、扣缴义务人分发疏漏等原因,全国部分地区的部分纳税人可能没有获得这类完税证明。下一步税务机关将加大推广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的力度,尽早覆盖全国,实现税务机关直接为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缪慧频说。

  希望广大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善于并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若没有获得完税凭证,首先要及时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同时,若本单位已经实行明细申报,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完税证明。

过节福利费要交个税吗

法律分析:要交个税。节假日发放的各种过节费和每月的工资都要并入当月的总工资统一计算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新劳动法中"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所得的过节费怎么征税?

过节费应并入工资。 工资个税=(3000+1000-2000)*10%-25=175(元) 稿酬个税=5000*(1-20%)*20%*(1-30%)=560(元) 帮其他杂志社做事应为劳务报酬,其个税=(1000-800)*20%=40(元) 本月共纳个税=175+560+40=775(元)。

过节三种福利费应如何纳税

加班费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根据税务部门的相关解释,个人在国庆、“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所取得的两倍或三倍加班工资,不属于可免征个税的补贴、津贴,也要依法纳税。 过节费 过节费一般是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于正常工资之外发给员工的额外收入。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根据税务部门的解释,过节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该按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福利收入 节假日期间,部分用人单位会在正常的工资、薪金之外向员工发放各种福利,这种福利收入多种多样,包括现金、实物甚至各种休闲活动等。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等收入免纳个人所得税。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对福利费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因此,只有符合上述规定的福利收入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其他福利收入,包括实物等,均应折合成现金收入后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