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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个税反向计算,请问有没有公式可做参考?
公司全额全额负担税款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注:此公式中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税率表中不含税级距所对应的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此公式中的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含税级距所对应的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税前工资=应纳税所得额+费用扣除标准(如有扣社保再加上社保)
公司负担部分税款的计算公式太复杂,不列举(分定额负担和定率负担)
如是个人自己负担税款的把几个数据加回去就行。但只有税后工资是计算不出来的,必须还得有税前工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中的一个条件已知。
Excel怎么根据个人所得税额倒推出工资额?
Excel根据个人所得税额倒推出工资额是需要输入一定的公式的,公式为:MAX((F2-3500)*5%*{0.6,2,4,5,6,7,9}-5*{0,21,111,201,551,1101,2701},)。相关公式如下:
(1)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的,税款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的,税款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减除标准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意事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方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上述计税方法执行;个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这部分补贴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