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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 的趋势(谈谈对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看法)

时间:2024-04-02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取得的各项收人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后的余额。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流失现状

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现状:
1、偷逃骗避税现象突出,偷逃税款高达1458.3万元。
2、骗税现象有抬头趋势,骗税人员从少数出口企业发展到专业骗税团伙。
3、居高不下的欠税,每年年末欠税金额均在500亿元以上。

个人所得税研究背景和意义

背景:国民经济呈现出了不断持续增长的局势,但是当前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以及收入分配成为了我国社会稳定更好发展的趋势;
意义:前后新旧税制下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再分配效应,研究发现综合课税制有利于增强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再分配效应。

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其依据。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取得的各项收人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后的余额。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个人所得税的缴税占比通常是看个人收入的差异种类,即必须分成薪资、薪酬个人所得,而且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必须适用于7级超量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缴税所得额测算征税,该税点按个人月薪、薪金应税所得额区分级距,最大一级为45%,最少一级为3%,共7级。因而在职员工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缴纳的情况下,必须按照自身个人收入的差异状况,来缴纳相对应的税目。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谈谈对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看法

“十五”时期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有三大突破: 一、组织财政收入的功能应放在首位,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功能应放在辅助地位; 二、建立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的个人收入税收调节体系; 三、摈弃现行的分类税制模式,采取综合所得税制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