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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2023年最新政策解读(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如何扣除)

时间:2024-03-30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暂行办法明确了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实施办法。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将依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如何扣除

每年1.2万元标准定额扣除不是首套的不得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以下为事件新闻原稿,供参考:20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两部门官网开始为期两周的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暂行办法明确了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实施办法。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了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和标准。

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向税务部门提供或协助核实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的信息,例如由公安部门提供有关身份信息、户籍信息、出入境证件信息、出国留学人员信息、公民死亡标识等信息,由卫生健康部门提供有关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独生子女信息等。

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将依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