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个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2018年10月20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正式开始为期两周的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240个月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扩展资料: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 搜狗百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同有关部门遵循公平合理、简便易行、切实减负、改善民生为原则起草的办法。2018年10月20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开始为期两周的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https://baike.sogou.com/v176572093.htm?fromTitle=%E4%B8%AA%E4%BA%BA%E6%89%80%E5%BE%97%E7%A8%8E%E4%B8%93%E9%A1%B9%E9%99%84%E5%8A%A0%E6%89%A3%E9%99%A4
税务总局温馨提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操作指引和申请表,您可到税务总局和各省税务局网站查询并下载
这个信息是国家税务总局通过中国移动公司告知所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因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的规定,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纳税人子女教育、纳税人个人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上述通知要求所有纳税人在元月份工资发放前,将符合条件的上述6项支出情况提交给所在单位,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按规定扣除,这样可少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