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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扣除 养老人公公婆婆算吗(我可以申请公公婆婆的老人赡养个税抵扣吗?)

时间:2024-03-28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赡养父母费税前扣除扣除范围: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主要是考虑与《婚姻法》有关隔代赡养的规定保持衔接。

我可以申请公公婆婆的老人赡养个税抵扣吗?

可以啊,只要属于政策的规定,就可以。

赡养父母费税前扣除

扣除范围: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扣除标准: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分摊方式: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扣除方式: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标准扣除方式。 扣除主体: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 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这主要是考虑与《婚姻法》有关隔代赡养的规定保持衔接(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