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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扣除大病医疗怎么理解(如何理解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起付线”和扣除限额的关系?)

时间:2024-03-27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二)扣除标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且不超过80000元的部分。如何理解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起付线”和扣除限额的关系?上述所称的1.5万是“起付线”,8万是限额。

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扣除

(一)扣除内容。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二)扣除标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且不超过80000元的部分。

如何理解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起付线”和扣除限额的关系?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上述所称的1.5万是“起付线”,8万是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