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
个人所得税换工作了怎么加新单位
第一步: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选择个人中心,点击任职受雇信息,打开任职受雇信息界面,查看是否有新公司信息。
第二步:没有新公司信息操作
如果你发现受雇信息里面还是之前公司的名字,就需要咨询一下新公司人事,看是怎么回事。一般人事都是会帮你处理好的,不会耽误你填报个税专项扣除工作。
第三步:申报个税专项扣除项目
若没有第二步,直接可以跳转到第三步,填写申报项目。选择首页,点击住房贷款利息(以住房贷款利息专项为例,其他专项修改方法同样),打开住房贷款利息专项填写界面。
第四步:填写相关信息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填写界面,点击修改,选择修改申报方式,打开修改申报方式界面。
第五步:确认信息无误
勾选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勾选扣缴义务人(新公司),点击确认修改按钮,大功告成。
需要注意的是:查看是否录入新公司信息以及每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扣缴义务人都要进行修改。
一、更换了工作单位,新任职单位没有我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该怎么办?
应当在入职的当月,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纸质表或电子模板),或者可通过手机APP或互联网WEB网页填写后选择推送给扣缴单位,提醒新单位及时使用扣缴客户端软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中,通过“下载更新”功能进行下载。
二、我没有及时向新单位填报或提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几个月没有享受到专项扣除,怎么办?
可由扣缴义务人在接下来的月份代扣个人所得税时进行调整,在剩余月份补充享受;也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通过向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扣除。
三、“个人所得税”APP依旧出现原任职受雇单位,怎么办?
只要公司给您做过雇员个人信息报送,且未填报离职日期的,该公司就会出现在你的“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
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选择“曾经任职”方式。税务机关会将信息反馈给该公司,由该公司在扣缴客户端软件中把人员信息修改成离职状态即可。
点击申诉后,“个人所得税”APP相关任职信息将不再显示。后续处理结果会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主页的消息提醒反馈给你。
四、已在新单位任职,但“个人所得税”APP没有显示新单位信息,该如何处理?
“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版中“个人中心”里自动带出的任职受雇信息是根据扣缴单位报送的自然人基础信息A表形成。
如果显示不出来,有可能是你的任职受雇单位还未将你的任职受雇信息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或所报送的信息有误,或者没有将你的个人信息选择为雇员,或者填写了离职日期。可以及时和当前的任职受雇单位财务人员确认,由财务人员通过扣缴客户端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自然人扣缴客户端怎么添加多个企业?
自然人扣缴客户端怎么添加多个企业?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可以实现多家企业共同使用一套系统进行日常工作,添加多家企业的方法很简单,只需要以下几步就可以完成.
方法/步骤:
1.使用密码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2.点击系统右上角"企业管理";
3.显示我们的"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只有一家企业,点击"添加"按钮;
4.输入新增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再次"确认纳税人识别号",点击"保存";
5.增加企业成功,这时系统显示有两家企业;
6.我们再次用密码登录,进入系统;
7.进入系统后直接显示的是"企业管理"页面,而不是原来只有一家企业时显示的首页.我们可以选择需要进入的企业,点击"进入",进行日常操作.
注意事项
如果多家企业是同一个办税人员办理,可以添加多家企业,如果不是同一人办理,建议不要添加多家企业.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常见问题10答
1、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在哪可以下载安装?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适用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可通过所在省税务局的官方网站下载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双击安装包程序,点击【立即安装】,即可安装扣缴客户端到本地电脑.
2、扣缴客户端如何进行注册?
系统安装完成后,需要进行注册.注册的过程大致为通过纳税人识别号从税务系统获取相应的企业信息,保存到本地扣缴客户端的过程,具体为:
点击安装完成界面上的【立即体验】(或点击桌面"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快捷方式),即进入注册流程.注册共有五步:第一步:录入单位信息;第二步:获取办税信息;第三步:备案办税人员信息;第四步:设置登录密码;第五步:设置数据自动备份.
3、在扣缴客户端导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示导入成功15个,但是扣除界面只有13条信息.
扣缴客户端在任何一个专项附加扣除界面都可以导入全部人员的各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导入完成后,在该专项附加扣除页面只会显示本项专项附加扣除的人员信息,无此项扣除的人员不在此显示,可在其他专项附加扣除页面查看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4、扣缴客户端采集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再导入工资薪金数据,没有自动生成专项附加扣除金额.
正常工资薪金表中专项附加扣除金额可以自行手工填写,也可以选择需要预填的人员范围,然后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按钮,系统会自动按照已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计算出可扣除金额.
5、单位发2019年1月的工资,怎么在软件里面按新税制计算出应缴纳多少税款?
步骤一:打开扣缴客户端,录入并报送员工信息(对已经录入的,可忽略);
步骤二:可通过标准模版表采集员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导入扣缴客户端;也可以由员工自己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每项的申报方式要选定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选定给指定的单位),三天后单位再点击【下载更新】按钮下载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步骤三:导入当月收入正常工资薪金表,并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按钮,扣缴客户端会根据已有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自动进行预填;
步骤四:点击【税款计算】步骤,系统会自动计算当月应纳税额,最后导出计算结果即可.
6、单位员工如果在2019年1月份没有采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3月份才开始采集,会存在多缴税的情况吗?
综合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税: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这种情况对于员工个人来说,在专项附加扣除采集前可能会多预缴税款,但在采集后每次申报时会累计扣除前几个月的总和,如果税款为负值的,暂不退税,一直往后留抵,在次年3-6月进行个人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多退少补.
7、扣缴客户端软件,导入员工提交上来的专项附加扣除电子表格时,无法选择到具体的电子表格?
扣缴客户端中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批量导入,只能通过文件夹批量导入,系统会把该文件夹里面所有的专项附加扣除电子表格全部导入.
8、若纳税人选择由扣缴义务人方式扣除个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需要每月都向扣缴义务人提交专项附加扣除电子表格?
对于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未发生变化的,每个扣除年度只需要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一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即可,无需按月提供.
9、2019年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后,原来正在使用的扣缴客户端怎么升级?需要卸载吗?
对原来正在使用扣缴客户端的,直接打开运行后就可以自动升级.若升级失败,建议先备份数据,然后安装新版扣缴客户端软件.安装好后,在"2018年"版本模式下恢复原备份数据,再切换到"2019年"版本模式下,这时系统会把当前正常状态的人员信息全部迁移到新界面里面,无需重新导入人员信息.
10、扣缴客户端软件升级后,怎么查询所属2018年及以前的申报数据?如果涉及补报所属2018年及以前年度税款的,该怎么操作?
扣缴客户端升级后有两种版本模式:"2018年"和"2019年"."2018年"的版本模式可用于查询历史数据,以及进行税款所属期2018年及以前的申报(含更正申报);"2019年"的版本模式适用于税款所属期2019年以后的申报(含更正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