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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夫妻双方(离异孩子满三岁归女方,男方按月支付抚养费的个税约定好可填100%吗,还是与抚养费比例有关)

时间:2024-03-23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可以,但其必须是担任3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的人员。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

新生儿可以个税专项扣除吗

可以。根据国家最新发布的“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规定,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上,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上述政策规定扣除。
婴幼儿照护费用个税专项扣除是一项个税减税政策,通过给符合条件的父母增加相应的个税扣除额度来减少个税税基,从而减轻他们个税负担。目前中国已有6项专项附加扣除,分别是子女教育、养老、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大病医疗、继续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婴幼儿照护费用扣除被认为将是第七项专项附加扣除。
法律依据
《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第一条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第二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三条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有什么用

法律主观:

现在备孕的夫妇越来越多,相信有很多人都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最新规定感兴趣吧。为此,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项规定。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最新规定 1、 纳税 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由谁来扣除? 该项政策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 监护人 ,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三、不是亲生父母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 可以,但其必须是担任3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的人员。 四、婴幼儿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五、在国外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吗? 可以。无论婴幼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其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 六、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 八、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能在父母之间分配吗? 可以。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九、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选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十、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可以。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婴幼儿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婴幼儿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十一、对于存在重组情况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 十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每月发工资时就享受吗? 可以。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将有关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后,单位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扣除,这样在每个月预缴 个税 时就可以享受到减税红利。 十三、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的当月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后续还可以享受吗? 可以。如果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当月没有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当年的后续月份发工资时追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 十四、纳税人享受政策应当填报哪些信息? 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直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按照引导填报,也可以填写纸质的《信息报告表》,填报内容包括配偶及子女的姓名、 身份证 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 医学证明 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十五、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将有关资料提交给税务部门吗?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申报时不用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留存备查即可。 十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发票吗? 不需要发票,只需要按规定填报相关信息即可享受政策。相关信息包括:配偶及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本人扣除比例等。 十七、纳税人如何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为方便快捷? 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既可以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在预扣预缴阶段享受扣除,也可以在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全程“非接触”办税,无需填报纸质申报表,较为方便快捷。 十八、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 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子女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 居民身份证 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的中国 护照 、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 十九、如果暂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该如何填报婴幼儿身份信息? 纳税人暂未获取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 二十、谁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信息负责? 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十一、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填报的扣除信息进行检查吗? 税务机关将通过税收大数据、部门间信息共享等方式,对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验,对发现虚扣、乱扣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十二、我什么时候可以在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已于3月28日正式发布,税务部门也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专扣申报系统功能将于当天升级。3月29日起,您就可以通过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了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 网 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新税法对离婚的养育一个孩子的如何报?

国发〔2018〕4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根据上述规定,离婚的养育一个孩子,可根据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小孩由谁监护,谁可申报子女教育附加扣除。

离异孩子满三岁归女方,男方按月支付抚养费的个税约定好可填100%吗,还是与抚养费比例有关

可以,
法律规定,你和孩子以及孩子母亲虽然家庭解体,但是你们大人还是孩子合法监护人,对孩子承担相应的抚养权和法定的权利义务。
任何一方,在决定孩子医疗,生活,学习,等决策时,需要双方协议解决,一方不同意,可以找法院申请司法裁决,或是请街道居委会调解。
在女方执意要求你说的把孩子送往高消费学校就读,你可以不承担那一部分费用,而只需要承担法律规定你需要承担的费用,就可以。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