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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个税起征点多少?(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分几块?)

时间:2024-03-2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分几块?

  个人所得税分为境内所得和境外所得。主要包括以下11项内容: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   【起征调整】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2008年3月1日起,我国个税起征点将从现在的1600元/月上调至2000元/月。   【适用税率】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5%,共9级。   2.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特高的,除按20%征税外,还可以实行加成征收,以保护合理的收入和限制不合理的收入。   【税额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额=应税所得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税所得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的所得税额=应税所得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劳动报酬所得(4000元以下)的个人所得税额=(每次所得收入-2000元)×20%   5.稿酬的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2000元)×20%×(1-30%)稿酬的所得(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2000元)×20%×(1-30%)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2000)×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1-20%)]×20%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个人所得额=每次所得收入×20%

个人所得税最低标准

工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3500元。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800元。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