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务院于2018年12月18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作为一项重要的税种,自1980年开始正式征收。此次个人所得税法,在两处进行了修改。这即意味着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正式由现行的八百元,提高至一千六百元。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9日上午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个税法实施条例具体什么时候出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制定。由国务院于2018年12月18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1994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2号发布,根据2005年12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08年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1年7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订,2018年1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四次修订。
扩展资料:
新个税法核心内容:
2018年8月31日下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至此,七次大修后的新个税法正式亮相!
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多项支出可抵税。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参考资料:人民网-新个税法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10月1日起实施
个人所得税是哪一年开始征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自1980年起开始正式征收,历经多次性质、税率等方面的调整和改革,目前已成为我国重要的税种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作为一项重要的税种,自1980年开始正式征收。该税种在征收和管理方面历经了多次调整和改革,以适应国家经济发展变化和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的实际情况。在实施初期,个人所得税主要针对的是企事业单位员工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较低。到了1994年,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重大修改,将税率增加到了几个不同档次,并扩大了征收范围,也就是将非工资、薪金所得列入到了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之内。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阶层分化的加剧,2005年个人所得税进行了再次修订,较好地解决了个人所得税改革和征收管理过程中面临的一系列尖锐问题。当前,个人所得税针对的收入范围更宽,包括工资、薪金、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股息、利息、租金、财产转让收益等多类所得,同时税率也进行了大幅度调整。
个人所得税收入主要用于哪些方面?个人所得税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主要用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方面。具体来说,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医疗、社会保险、住房保障、就业、文化体育事业等。
个人所得税自1980年起开始正式征收,在经历了多次改革和调整之后,成为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未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个人所得税也将继续发挥重要的作用,为我国实现高质量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充足的财政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近5年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
国务院于1994年1月2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实施细则》,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个税起征点为800元。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下午高票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自二00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此次个人所得税法,在两处进行了修改。其中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个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的附注作相应修改。这即意味着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正式由现行的八百元,提高至一千六百元。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9日上午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中国税制的几个问题(急)!!!
1 “个人所得税课题研究组”最新撰写的《我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指出,1994年,中国仅征收个人所得税73亿元,2008年增加到3722亿元。从分项目收入看,近年来工薪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收入占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比重约为50%左右。
2 《税法》确定最新修改的企业所得税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2009年税法尚未作出任何的修改
3 至于企业纳税情况调查表,你是要今年的还是往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