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伤残:伤残程度为轻度,基本无劳动障碍但存在一定程度的生活障碍的,应当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支付伤残抚恤金。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的赔偿标准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具体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伤残程度为特别重度、极重度或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长期护理的,应当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支付伤残抚恤金。
二级伤残:伤残程度为重度或较重度、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但保留较弱的劳动能力的,应当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支付伤残抚恤金。
三级伤残:伤残程度为中度或较轻度、基本保留劳动能力但存在一定程度的劳动障碍的,应当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支付伤残抚恤金。
四级伤残:伤残程度为轻度,基本无劳动障碍但存在一定程度的生活障碍的,应当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支付伤残抚恤金。
五、六、七、八级伤残:伤残程度为轻微,无劳动障碍也无生活障碍的,不享受伤残抚恤金。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的赔偿标准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具体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