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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同居关系及事实婚姻有哪些区别

时间:2023-08-0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同居关系的当事人没有与子女相关的法律义务。此外,同居关系和事实婚姻之间也可能存在一些模糊的边界问题,具体情况请在法律咨询师的指导下进行了解。

福建同居关系和事实婚姻在法律上有以下区别:

1. 法律地位:同居关系在福建省法律上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而事实婚姻在法律上被视为一种婚姻形式。

2. 婚姻权益保护: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可以享受到婚姻法所赋予的夫妻双方的权益,包括财产共同所有权、遗产继承权等。而同居关系的当事人在法律上没有这些权益保护。

3. 动产、不动产财产权:事实婚姻的双方共同拥有在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而同居关系的当事人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各自拥有自己所取得的财产。

4. 子女权益保护:事实婚姻的夫妻双方有法定的监护和抚养子女的责任。同居关系的当事人没有与子女相关的法律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区别适用于福建省的法律情况,不同地区的法律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此外,同居关系和事实婚姻之间也可能存在一些模糊的边界问题,具体情况请在法律咨询师的指导下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