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百一十三条和第五百一十八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行为是指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未按照法定程序登记注册,或者未取得法定经营资格,从事与已依法登记注册的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的注册登记项目相同或者相类似的经营活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百一十三条和第五百一十八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行为是指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未按照法定程序登记注册,或者未取得法定经营资格,从事与已依法登记注册的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的注册登记项目相同或者相类似的经营活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行为的主要刑罚内容如下:
1.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a. 若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可能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矿山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等严重后果;
b. 若违反相关国家经济发展政策,情节严重,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或者给国家、集体及他人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c. 若非法经营的数额较大。
2.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a. 若非法经营的数额巨大;
b. 若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或者巨大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行为可能面临的主要刑罚内容,具体的刑罚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量刑。此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不同,可能还会存在其他相关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