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法律条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治安调解适用于“轻微殴打他人、轻微故意伤害他人、盗窃、抢夺、诈骗、故意损毁财物、故意侵犯他人人身权益、寻衅滋事”等案件。
不适用治安调解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 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如杀人、强奸等;
2. 涉及严重人身伤害的案件,如重伤害、残害等;
3. 涉及重大财产损失的案件,如特大盗窃、诈骗等;
4. 涉及严重侵犯公共安全的案件,如爆炸物品、危险物品等;
5. 涉及恐怖主义、暴力极端主义等的案件;
6. 涉及重大刑事犯罪的案件,如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等;
7. 涉及国家、民族、宗教、尊严等重大利益的案件;
8. 案件当事人不同意进行治安调解的情况。
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法律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治安调解适用于“轻微殴打他人、轻微故意伤害他人、盗窃、抢夺、诈骗、故意损毁财物、故意侵犯他人人身权益、寻衅滋事”等案件。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不适用治安调解的案件包括“严重扰乱公共秩序案件,严重破坏社会稳定案件,严重破坏公共安全案件,危害国家、民族、宗教、人格尊严等重大利益案件等”。
3. 《关于人民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当事人有权选择是否参与调解,不同意调解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注:以上仅为简要说明,具体以相关法律法规及裁判文书等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