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指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是指在法定的经营范围之外,未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件或者超出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具体适用哪个司法解释,还要视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判断。以上所述仅为一般情况的相关司法解释。
两高指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是指在法定的经营范围之外,未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件或者超出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关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有以下几个:
1.《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件问题的解释》(1998年修订)
根据该解释,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犯罪的标准是指违反国家规定的经营权限,非法经营同类商品或者服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属于犯罪;情节较轻的,属于行政违法。
2.《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非法经营、传销、走私税款、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非法制造、销售食品等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修订)
该解释规定,违法犯罪活动分为毒品违法犯罪、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经济犯罪等几个类别,其中包括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犯罪。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年修订)
刑法第225条规定,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许可从事经营活动,非法经营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适用哪个司法解释,还要视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判断。以上所述仅为一般情况的相关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