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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案的刑事追诉标准有怎样的规定

时间:2023-08-0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2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指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者有关规定,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指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者有关规定,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故。

根据刑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1.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2. 任意封堵、阻断通行要道,严重妨碍交通秩序,造成重大后果;

3. 故意破坏电力、通讯、交通等公共设施,造成重大后果;

4. 故意破坏危险物品设备,造成重大后果;

5. 故意破坏建筑物、构筑物,造成重大后果;

6. 故意失火,造成重大后果;

7. 故意污染环境,造成重大后果。

根据以上规定,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只有当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者有关规定,且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时,才能构成刑事追诉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