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需要通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投赞成票。土地管理部门将组织评审,对申请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审核。县政府根据审批意见及法律规定予以批准。此外,不同地方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异和要求,具体操作还需按当地的相关规定来执行。
农村农用地转用宅基地的申请流程如下:
1. 登记备案:申请人首先需要到当地农村土地管理部门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登记备案,向相关部门申报农用地转用宅基地的意向。
2. 编制规划方案:申请人需委托具备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宅基地转用规划方案,包括用地面积、用地位置、道路、绿化等建设内容。
3. 向村民代表大会申请:申请人需向所在村的村民代表大会提出宅基地转用的申请,并进行村民代表大会的议决。通常需要通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投赞成票。
4. 提交材料:申请人将编制好的宅基地转用规划方案、土地登记备案证明、村民代表大会的议决决议等材料一并提交给当地乡镇政府。
5. 土地审批程序:乡镇政府将收到的申请材料转交给县级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土地管理部门将组织评审,对申请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审核。
6. 报县级审批: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完成审批后,将结果报县政府审批。县政府根据审批意见及法律规定予以批准。
7. 宅基地转用手续办理:申请人在县级政府获得批准后,需办理相关手续,包括领取宅基地证、办理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登记等。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在农村农用地转用宅基地时,要遵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并承担相应的土地使用税等费用。此外,不同地方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异和要求,具体操作还需按当地的相关规定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