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指在飞行器上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1.携带可以造成爆炸、放射性灾害、放火、中毒或者其他危害人身安全的危险物质、危险物品,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暴力活动,危及飞行安全的,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3条,如果犯罪情节较轻且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指在飞行器上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
1. 携带可以造成爆炸、放射性灾害、放火、中毒或者其他危害人身安全的危险物质、危险物品,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暴力活动,危及飞行安全的,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行进入驾驶舱或者强行阻止航空器驾驶人员履行飞行职责,危及飞行安全的,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损坏飞行器或者设施,危及飞行安全的,且后果特别严重的,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后果较为严重的,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3条,如果犯罪情节较轻且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而如果犯罪情节严重,后果特别严重或者屡教不改,可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