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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公安立案追诉标准有哪些规定

时间:2023-08-0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是指故意损毁国家、无形文化遗产保护单位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行为。公安立案追诉标准一般具备以下规定:1.行为人必须有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的主观故意,即明知故犯;2.行为必须是指对于国家、无形文化遗产保护单位的名胜古迹进行实质性的破坏、毁坏、损毁的行为,并且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失;3.行为必须符合行为人的犯罪责任能力,并且符合犯罪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是指故意损毁国家、无形文化遗产保护单位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行为。此罪从事已经载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中的国家、省、自治区的名胜古迹;国务院认定的其他名胜古迹。

公安立案追诉标准一般具备以下规定:

1. 行为人必须有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的主观故意,即明知故犯;

2. 行为必须是指对于国家、无形文化遗产保护单位的名胜古迹进行实质性的破坏、毁坏、损毁的行为,并且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失;

3. 行为必须符合行为人的犯罪责任能力,并且符合犯罪构成要件。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公安立案追诉标准可能根据不同地区和案件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对于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和判决,一般由司法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决定。如果需要具体了解某一地区的立案追诉标准,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