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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与拘留的不同有几种体现(拘役和拘留的区别通俗说法)

时间:2023-08-0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3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拘役和拘留是我国刑事法律中的两种不同的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只有经过司法程序判决后才能执行。

拘役和拘留是我国刑事法律中的两种不同的限制人身自由手段。以下是几种体现拘役和拘留的区别的通俗说法:

1. 限制时间不同:

- 拘役:指被判刑后要在监狱里服刑,通常为一年以下的短期刑罚,最长不超过三年。

- 拘留:指被警察局采取侦查措施对犯罪嫌疑人或违法行为人采取限制自由的手段,通常为十五日以下,最长不超过三十日。

2. 区别于刑种:

- 拘役:属于刑罚种类,是对犯罪分子的刑罚形式。只有经过司法程序判决后才能执行。

- 拘留:属于行政拘留措施,是公安机关对嫌疑人或违法行为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旨在侦查事实和确保公共秩序。

3. 实施机关不同:

- 拘役:由司法部门(法院)负责执行,服刑期间由监狱管理。

- 拘留: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拘留期间由看守所或拘留所管理。

4. 法律依据不同:

- 拘役:由刑法规定,依据罪犯犯罪行为的情节和法定刑幅度来判决。

- 拘留:由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依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来决定是否采取拘留措施。

总之,拘役和拘留在限制人身自由的性质、实施方式、时间限制以及法律依据等方面有着明显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