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的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一般按照标的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比例可以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确定。同时,对于涉及巨额利益、需要投入较大人力物力的案件,法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收取较高的诉讼费。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免除或减免诉讼费。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文书制作费、送达费等,费用的具体收取标准由行政机关或法院依法确定。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的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具体收取诉讼费的相关规定如下:
1. 标准诉讼费:标准诉讼费是指国家规定的行政诉讼案件需要缴纳的固定费用。根据《行政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标准诉讼费的收取由法院决定,收费比例为案件标的额的千分之一至五千分之一不等。
2. 按比例收费:根据案件的标的额大小,法院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收取诉讼费。一般按照标的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比例可以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确定。同时,对于涉及巨额利益、需要投入较大人力物力的案件,法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收取较高的诉讼费。
3. 免除诉讼费:对于经济困难的原告、涉及残疾人的行政争议案件,以及符合特定条件的小额行政争议案件等,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免除或减免诉讼费。
总之,行政诉讼的诉讼费用的收取主要依据是案件的标的额,具体收费标准由相关法院依法确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免除或减免诉讼费。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文书制作费、送达费等,费用的具体收取标准由行政机关或法院依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