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的审理方式有以下几种:1.书面审理:当事人通过书面材料向仲裁庭提供相关证据和辩论意见,仲裁庭根据书面材料进行审理和判决。
仲裁的审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1. 书面审理:当事人通过书面材料向仲裁庭提供相关证据和辩论意见,仲裁庭根据书面材料进行审理和判决。
2. 口头审理:当事人通过面对面或电话等形式在仲裁庭进行陈述和辩论,仲裁庭在听取双方意见后作出判决。
3. 证人听证会:双方当事人可以提请仲裁庭进行证人听证,在听取证人证言后,仲裁庭进行审理,并根据证言作出判决。
4. 鉴定、技术性审查:当事人可以请求仲裁庭进行鉴定或技术性审查,由专家提供技术意见,仲裁庭可以根据专家意见进行审理和判决。
5. 调解、和解:仲裁庭可以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调解或和解,帮助双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仲裁机构和不同的司法制度可能会有所不同,在具体的仲裁程序中可能还会有其他审理方式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