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在一定纳税周期内取得的各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稿费、特许权使用费、劳务报酬、财产租赁所得等。专项扣除是指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比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的10%。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薪金所得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在一定纳税周期内取得的各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稿费、特许权使用费、劳务报酬、财产租赁所得等。
专项扣除是指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比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等。
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的10%。
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是指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根据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使用以下税率表计算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 税率 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3% 0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元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元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元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元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元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元
根据应纳税所得额乘以对应的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得到实际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