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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名的基本内涵

时间:2023-07-3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是指以非法手段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以低价出让的行为构成的犯罪行为。该犯罪的基本内涵包括以下几个要素:1.非法手段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指以欺诈、贿赂、胁迫、强夺等非法手段获取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是侵占国家和集体土地资源、损害国家利益和集体经济利益的犯罪行为。该犯罪的危害性较大,严重影响国家土地管理秩序和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是指以非法手段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以低价出让的行为构成的犯罪行为。

该犯罪的基本内涵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1.非法手段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指以欺诈、贿赂、胁迫、强夺等非法手段获取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2.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指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出售或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获取非法利益。

3.主观恶意:犯罪主体明知自己获取土地使用权的方式非法,并以低价转让来获取非法利益。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是侵占国家和集体土地资源、损害国家利益和集体经济利益的犯罪行为。该犯罪的危害性较大,严重影响国家土地管理秩序和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根据我国法律,犯罪行为人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