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相关解释重要规定包括:1.泄露的对象:泄露国家秘密是指以国家机关、军事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团体等国家授权、责任和义务的机构、组织、人员所掌握、储存或者使用的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或者资料。总之,最高检对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相关解释重要规定主要包括泄露的对象、泄露的方式、泄露的情形以及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程度。
最高检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相关解释重要规定包括:
1. 泄露的对象:泄露国家秘密是指以国家机关、军事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团体等国家授权、责任和义务的机构、组织、人员所掌握、储存或者使用的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或者资料。
2. 泄露的方式:以过失方式泄露国家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未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或者资料被他人窃取、遗失、丢失、遗弃等。
3. 泄露的情形:过失泄露国家秘密必须存在泄漏的情形,即国家秘密由于过失行为而被他人得知、知悉、控制或者利用。
4. 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程度: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必须严重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包括扰乱国家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国防安全等领域的正常秩序和工作。
5. 如实检举和自首:对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人员,如实检举和自首,可以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总之,最高检对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相关解释重要规定主要包括泄露的对象、泄露的方式、泄露的情形以及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