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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受害人判决前撒回了受害人还能再诉吗

时间:2023-07-3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如果受害人已经在判决前得到了赔偿或其他形式的补偿,通常情况下,受害人不能再就同一事实和主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是因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刑事部分通常被视为先决条件,即只有在获得刑事判决后,受害人才能通过民事诉讼追求经济赔偿。总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判决前撒回受害人通常不能再次提起民事诉讼,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受害人仍有可能在刑事判决后或在刑事审判期间提起民事诉讼。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如果受害人已经在判决前得到了赔偿或其他形式的补偿,通常情况下,受害人不能再就同一事实和主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这是因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刑事部分通常被视为先决条件,即只有在获得刑事判决后,受害人才能通过民事诉讼追求经济赔偿。而一旦受害人已经在刑事审判阶段得到了补偿,法院认为已经满足了赔偿要求,因此不再支持受害人进行民事诉讼。

然而,如果判决前的赔偿补偿不足以弥补受害人的损失,或者受害人认为该赔偿不公正,受害人可以在刑事判决后或在刑事审判期间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一步的经济赔偿。此时,法院会重新评估受害人的损失,并决定是否支持受害人的要求。

总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判决前撒回受害人通常不能再次提起民事诉讼,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受害人仍有可能在刑事判决后或在刑事审判期间提起民事诉讼。具体情况应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和法院判决而定,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获取准确信息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