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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传授犯罪方法犯罪的相关司法规定有哪些

时间:2023-09-06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8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两高"是指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该条款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为他人组织、领导、参加犯罪组织提供经济、武器、物资、技术、宣传等支持或帮助。根据该条款规定,以非法传授犯罪方法为生计或者其他非法目的,给予他人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此外,司法实务中也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适用其他相关司法规定。

"两高"是指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犯罪传授的相关司法规定:

1. 刑法第 291 条:禁止组织、领导、参加犯罪组织。根据该条款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为他人组织、领导、参加犯罪组织提供经济、武器、物资、技术、宣传等支持或帮助。

2. 刑法第 292 条:非法传授犯罪方法。根据该条款规定,以非法传授犯罪方法为生计或者其他非法目的,给予他人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 刑法第 70 条:从犯。根据该条款规定,犯罪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从犯论处:(1)参与犯罪组织的其他成员或者在犯罪组织中担任要职的其他成员。(2)为犯罪分子的持续从犯。

4. 刑法第 78 条:情节严重的犯罪从犯。根据该条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从犯应当受到严厉惩处:(1)以非法牟利为目的,提供特其它法人、自然人制造、贩卖毒品的器材、原料或者帮助的。(2)传授制造毒品方法的。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是其中一些相关的司法规定,具体情况还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解释。此外,司法实务中也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适用其他相关司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