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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变造货币罪的解释规定具体是什么

时间:2023-09-06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5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变造货币罪指的是伪造、变造货币或者意图流通伪造、变造的货币,以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根据具体行为情节和数额,变造货币罪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两个不同的法定刑罚幅度。数额较大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变造货币罪指的是伪造、变造货币或者意图流通伪造、变造的货币,以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变造货币罪的构成有以下主要要素:

1. 伪造货币:指的是擅自制造、复制、印刷、涂改或者以其他方式改变真实货币的真伪、货币的种类、数额、签名、印鉴等根本特征的行为。

2. 变造货币:指的是未经法定授权,以擅自改变真实货币现有的处罚部位、注水部位的内容、数额等方式,制造出符合真实货币特征,且可误导他人认定为真货币的货币的行为。

3. 意图流通:指的是有意将伪造、变造的货币用于市场交易、购买商品、支付债务等场合。

根据具体行为情节和数额,变造货币罪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两个不同的法定刑罚幅度。数额较大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国法律,变造货币主观故意成立的标准是“以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如果仅仅是简单制作假币,但没有意图使用或者流通,则可能构不成变造货币罪。因此,在法律实践中,对于变造货币罪的定性,需要考虑具体的犯罪行为及其背后的犯罪动机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