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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4条件(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

时间:2023-09-05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2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监督、管理动植物检疫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未按照法定职责,未履行相应管理和监督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触犯了刑法中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必须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才能构成犯罪。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监督、管理动植物检疫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未按照法定职责,未履行相应管理和监督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触犯了刑法中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四个条件是:

1. 执行职务:犯罪嫌疑人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担任动植物检疫相关职务的人员。

2. 职责不履行:犯罪嫌疑人在执行动植物检疫职务时,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职责,包括未认真检疫、检查、鉴别、拦截、隔离、处理等。

3. 严重后果:犯罪嫌疑人未履行职责导致的后果必须是严重的,如造成动植物疫病传播、进口植物、动物和其产品的安全隐患、大面积扩散传播等。

4. 过失行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属于过失行为,即未能尽到应有的注意和管理义务,而非故意或下意识的行为。

综上所述,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必须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才能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