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在公共场所、交通工具、广场、公园、商店等公众聚集地点或其它单位内投放虚假危险物质,尚能尽快排除危险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尚不能尽快排除危险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综上所述,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量刑根据上述构成要件的具体情况进行量刑决定。
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在公共场所、交通工具、广场、公园、商店等公众聚集地点或其它单位内投放虚假危险物质,尚能尽快排除危险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尚不能尽快排除危险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1. 故意投放:犯罪主体必须是故意进行投放行为,即明知投放的物质是虚假危险物质并具有危险性,有意进行投放行为。
2. 投放地点:投放行为必须发生在公共场所、交通工具、广场、公园、商店等公众聚集地点或其它单位内。
3.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投放的物质必须是虚假的,即与其它物质相比具有虚假性质,并且具有危险性质,能够让人们产生恐惧、恐慌或者其他不安全感。
4. 危险后果能否尽快排除:根据犯罪嫌疑人投放物质时的具体情形,如果投放的物质危险后果能够尽快排除,则判决较轻;如果危险后果不能很快排除,则判决较重。
综上所述,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量刑根据上述构成要件的具体情况进行量刑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