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绑架罪"是指中国最高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1年发布的《关于处理绑架、拐卖、绑架杀害、抢劫杀人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所规定的绑架罪的适用规定。下面是《两高绑架罪》的解释规定:1.构成要件:非法拘禁、控制他人行动,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构成为非法占有财物而发生的其他行为。
"两高绑架罪"是指中国最高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1年发布的《关于处理绑架、拐卖、绑架杀害、抢劫杀人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所规定的绑架罪的适用规定。这一解释规定了绑架罪的构成要件、刑罚幅度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下面是《两高绑架罪》的解释规定:
1. 构成要件:
(1)非法拘禁、控制他人行动,
(2)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
(3)构成为非法占有财物而发生的其他行为。
2. 对被害人的要求:
被害人为公民,需年满十四周岁。
3. 情节严重的构成要件:
(1)非法拘禁、控制他人行动时间较长,
(2)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当场抢劫等手段,
(3)情况特别严重或社会危害性特别大,
(4)涉及两个及以上人员。
4. 刑罚幅度:
(1)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情节较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为简要概括,具体适用细则还需要参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