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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非法持有毒品案件的司法规定有什么内容

时间:2023-09-03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4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持有的毒品数量较大,情节较轻的,可以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

“两高非法持有毒品案件”的正式司法规定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审理非法持有毒品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于2016年12月1日生效。以下是其中的主要内容:

1. 对于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拒捕罪、抗拒劳动改造罪、逃逸罪、贩卖毒品罪等其他犯罪的,应当按照犯罪的性质和情节,依法从重处罚。

2. 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情节较重的,应当认定为贩卖毒品罪。持有的毒品数量较大,情节较轻的,可以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

3. 如持有的毒品包括甲类和乙类非医学需要的麻醉药品,应根据药量划分,持有甲类数量超过3克的,或者持有乙类数量超过10克的,视作属于“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情形。

4. 针对“已习惯性使用”,也即持有毒品为自己吸食的情况,根据持有毒品的性质、数量、频次、持有时间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可被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

5. 在案件定罪量刑阶段,应综合考虑被告人对国家及个人的危害程度、悔罪表现、社会关系等因素进行量刑。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司法规定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而进行调整和修订,因此在实际司法实践中,需要参照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判断和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