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或者追加被执行人的程序在中国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进行规定的。总之,变更或者追加被执行人的程序是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执行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查、作出决定,并通知相关当事人的一项程序。
变更或者追加被执行人的程序在中国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进行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当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已经变更或者追加时,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变更或者追加被执行人。
具体的程序规定如下:
1. 向执行法院提出变更或者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
2. 执行法院会接受申请并进行审查,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核实、询问当事人,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进一步的证据。
3. 执行法院在审查后,如果发现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会作出变更或者追加被执行人的决定。
4. 执行法院出具的变更或者追加被执行人的决定,应当立即送达给当事人,并在一定时限内公告。
5. 被变更或者追加的被执行人可以对决定提出异议,如果异议成立,执行法院会作出相应的裁决。
总之,变更或者追加被执行人的程序是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执行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查、作出决定,并通知相关当事人的一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