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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对代替考试罪的法定刑事责任有哪些

时间:2023-07-3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根据以上规定,代替考试罪的法定刑事责任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普通情节: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或者提供代替考试的考生,情节严重的,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代替考试罪的法定刑事责任规定如下:

第二百一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代替他人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者其他考试;

(二)为他人组织或者提供代替考试的考生。

第二百一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代替他人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者其他考试;

(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他人组织或者提供代替考试的考生;

(三)伪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者其他考试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证明材料。

根据以上规定,代替考试罪的法定刑事责任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 普通情节: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或者提供代替考试的考生,情节严重的,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

2. 严重情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代替他人参加考试、为他人组织或提供代替考试的考生,或伪造相关证明文件或者证明材料,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