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非法经营案件的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非法经营的行为范围:明确了非法经营的对象,包括非法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非法经营案件的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非法经营的行为范围:明确了非法经营的对象,包括非法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
2. 非法经营的认定标准:明确了非法经营的认定标准,包括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政策规定的行为,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经营者、单位等。
3.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对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认定和打击力度,作出明确规定,包括对于商标侵权、商标仿冒等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罚力度。
4. 非法制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问题:对于非法制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行为的认定和打击力度,作出明确规定,包括对于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罚力度。
5. 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于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认定和打击力度,作出明确规定,包括对于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经营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罚力度。
6. 非法经营案件的量刑标准:对于非法经营案件的量刑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包括对于不同情节的非法经营行为的处罚力度和刑事责任的界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