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389条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公职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重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是一般情况下的认定标准,具体的判决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裁量。此外,一些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受贿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受贿罪或其他相关罪名并进行追诉。
我国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来认定。根据刑法第389条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公职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重的行为。
关于立案追诉标准的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收受贿赂的数额标准:一般情况下,收受贿赂的数额达到人民币三千元以上的,即可以认定为受贿罪立案追诉的标准;如果数额达到人民币三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受贿罪情节严重,追诉的力度会更大。
2. 受贿行为的性质和情节:除了金额标准外,还需要综合考虑受贿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如果受贿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如涉及公共安全、破坏司法公正等,即使金额较小,也可能立案追诉。
3. 是否进行自首和积极退赃:如果非国家工作人员在案发后自愿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是一般情况下的认定标准,具体的判决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裁量。此外,一些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受贿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受贿罪或其他相关罪名并进行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