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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居事实婚姻的差异有什么

时间:2023-08-30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2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山东同居事实婚姻与普通婚姻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地位:山东同居事实婚姻并没有正式登记,因此在法律上并不被认可为婚姻关系。

山东同居事实婚姻与普通婚姻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地位:山东同居事实婚姻并没有正式登记,因此在法律上并不被认可为婚姻关系。而普通婚姻则需要进行正式的登记手续,并在法律上享有夫妻关系的权利和义务。

2. 财产分割:山东同居事实婚姻没有法定的财产分割规定,一方离开时,夫妻间财产的归属往往由双方自行协商。而普通婚姻则有法定的财产分割原则,离婚时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财产分割。

3. 子女抚养权:山东同居事实婚姻没有法律上的明确规定,对于子女的抚养权、赡养义务等,需要双方自行协商。而普通婚姻在离婚时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并规定离婚后的抚养费问题。

4. 民事赔偿:山东同居事实婚姻没有法律上的明确规定,一方在婚姻关系中遭受了对方的侵权或造成了损失,难以获得法律上的赔偿。而普通婚姻在离婚时,一方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提出民事赔偿的请求。

5. 继承权:山东同居事实婚姻在继承权上没有法律上的明确规定,一方在婚姻关系中去世后,对方没有继承的权利。而普通婚姻在法律上规定了配偶之间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