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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时间:2023-07-3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最新政策 文档下载

以上是对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的概括说明,并不包括所有具体内容。具体情况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具体判断。

最高院对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司法解释包括以下内容:

1.《关于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在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犯罪中,属于重大、特别重大情形的,应当依照刑法规定从重处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转让出让土地使用权、非法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指以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土地管理制度规定的方式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且以非正常形式、少数方式等方法,价值显著低于该土地实际价值的行为。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转让出让土地使用权、非法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认定,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土地实际价值与转让价格的比较、交易方式是否正常、交易过程是否合法、交易中是否存在权力寻租等。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解释(三)》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数额巨大、社会影响严重的,应当被认定为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以上是对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的概括说明,并不包括所有具体内容。具体情况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具体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