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的表现形式可以是一种或多种的组合,具体情况需要根据著作权人的权益被侵犯的方式来确定。
著作权侵权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
1. 直接复制: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他人对原创作品进行整体或部分的直接复制,即直接照搬他人作品的文字、图像、音乐等,构成直接侵权。
2. 修改或篡改: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他人对原创作品进行修改、删减、裁剪、重新组合等行为,构成修改或篡改侵权。
3. 附会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他人以他人作品为基础进行修改,以产生新创作的假象,构成附会创作侵权。
4. 发布与传播: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他人在互联网、社交媒体等平台上发布、传播他人的作品,构成发布与传播侵权。
5. 衍生利用: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他人以原创作品为基础,进行修改、改编、翻译等创作衍生作品,并以此获得经济利益,构成衍生利用侵权。
6. 表演与展示: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他人对原创作品进行公开表演、展览、演唱、展示等行为,构成表演与展示侵权。
7. 发行与销售: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他人以复制品或未经授权的方式,发行、销售、租赁他人的作品,构成发行与销售侵权。
著作权侵权的表现形式可以是一种或多种的组合,具体情况需要根据著作权人的权益被侵犯的方式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