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是指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不合格产品,给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对于此类罪行,可以依据刑法进行追究既遂刑事责任。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是指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不合格产品,给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对于此类罪行,可以依据刑法进行追究既遂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分为三个不同情形,即构成犯罪的不同程度:
1. 情节严重的:即该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涉及重大人员伤亡、大量资产损失等,建立了犯罪事实。
2. 情节较重的:即该行为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仍然存在危害的可能,或者违反国家有关产品安全标准的规定,构成犯罪立案标准。
3. 一般情形:即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尚未造成危害后果,但已经达到法定的构成犯罪标准。
对于上述情况,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既遂刑事责任可以依法追究责任者的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 罚金或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情节较轻的,可以处以罚金;对于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剥夺政治权利。
2. 短期拘役:对于情节较重的或一般情形的,可以判处拘役,拘役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以下。
3. 有期徒刑:对于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处有期徒刑。
以上仅为对于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既遂刑事责任的一般追究方式,具体的刑罚量刑将根据犯罪情节、后果严重性、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