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劳动法,雇主和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关系建立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然享受与有合同的劳动关系相同的权益和保护,包括合理工资、工作时间、休假等。劳动者可以凭借其他证据来证明在工作单位有工作关系的存在。
根据中国劳动法,雇主和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关系建立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雇主和劳动者未能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需要按照以下程序处理:
1. 双方应当就劳动关系的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 双方应当将协商达成的内容和条款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
3. 双方应当保存好协商达成的书面确认文件,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据。
4.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即使达成一致意见,但雇主没有履行法定劳动条件(如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工资等),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然享受与有合同的劳动关系相同的权益和保护,包括合理工资、工作时间、休假等。劳动者可以凭借其他证据来证明在工作单位有工作关系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