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中对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根据刑法第366条进行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立案标准还可能因地区而异,由当地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斟酌决定。
中国刑法中对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根据刑法第366条进行规定。具体标准如下:
1.构成要件:传播淫秽物品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
- 淫秽物品的数量较多;
- 含有被未成年人容易接触到的淫秽物品;
- 淫秽物品影响面广泛、传播途径广泛、影响恶劣;
- 淫秽物品通过网络或者移动通信终端进行传播等。
2.行为主体:犯罪主体可以是个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3.情节严重: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包括淫秽物品的数量、质量、传播面广泛程度以及对社会安定和公共道德产生的影响等因素。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立案标准还可能因地区而异,由当地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斟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