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该警察被判处拘役六个月。该公务员被判处管制一年。以上仅为一些案例,具体判刑情况还会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后果的严重程度以及被告人的犯罪前科等因素综合考虑,具体判决由审判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妨碍公务罪是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妨碍公务罪的案例有很多,以下是其中一些典型的案例:
案例一:某市政府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在接待来访群众时,因为与其中一名群众发生纠纷,情绪失控,对该群众进行辱骂和推搡,导致群众无法正常进行申请和咨询。工作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案例二:某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因受到一名嫌疑人的挑衅和人身攻击,情绪失控,随意使用警械对嫌疑人进行殴打,造成嫌疑人受伤。该警察被判处拘役六个月。
案例三:某公务员在法庭审理案件时,因对当事人持有偏见,故意拖延和妨碍案件的正常进行,导致诉讼程序无法顺利进行,严重影响了司法公平。该公务员被判处管制一年。
以上仅为一些案例,具体判刑情况还会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后果的严重程度以及被告人的犯罪前科等因素综合考虑,具体判决由审判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