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我国对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件的刑事追诉标准有以下规定:1.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金额较大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以上规定仅为一般性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我国对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件的刑事追诉标准有以下规定:
1.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金额较大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具体金额标准需要根据司法解释和具体案件情况进行评判。
2.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国有土地、森林、草原、水域被非法占用、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处分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失职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具体判定是否属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出让价款与市场价的差额、被告人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被告人在土地出让过程中的职务、权力、作用以及对国家利益造成的损害程度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案件中的刑事追诉标准还需根据法律法规的具体解释和司法实践进行判断。以上规定仅为一般性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